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1-11-18
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重点体现两型社会建设和关注民生的需求,有利于培育、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,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;二是研究思路明确,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,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;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,学风端正;四是项目负责人应是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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